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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电动自行车上牌时限延至8月15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7-26  浏览次数:1118

超标电动车下月起罚,符合标准但不上牌的8月16日起开始处罚

 

7月25日,沈阳警方公布最新消息: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在8月15日之前没有办理牌照的,交警将进行教育;而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在三环路内上路行驶的,从8月1日开始处罚。

  5.1万辆电动车已上牌

5月20日,沈阳警方开始为市民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注册业务。交管部门统计,截至7月24日,全市已注册登记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5.1万辆。近期部分注册登记点当日注册登记数量达到800余台次,全市每天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达到3000余台次左右。

由于近期电动自行车注册数量激增,交管部门在全市各注册登记点都已经采取了延时服务,延长为市民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工作时间。另外,民警在征得群众同意的情况下,还采取白天先验车、晚间录入登记信息,市民下班后再来取牌照等方法。

随着8月1日电动自行车严查严管日期的临近,预计我市将迎来市民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业务的高峰。目前交管部门考虑到时间紧,部分市民还可能因特殊原因延误注册登记,决定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时间延长到8月15日。

  8月15日前劝导为主

交管部门介绍,从8月1日起,对不符合技术性能要求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仍在三环路内行驶的依法予以处罚;

对符合注册登记条件但尚未办理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在三环路内上路行驶的,交警对其进行教育劝导,提示驾驶人务必要于8月15日前主动到户籍所在地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点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

从8月16日起,对符合注册登记条件但仍未办理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在三环路以内道路上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交管部门再次提醒符合标准但未办理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请尽快于8月15日前到户籍所在地的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点进行注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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