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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马”电动车耕地上办厂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5-17  来源:电动车商机网  作者:ddcsjw  浏览次数:1174

  

  记者近日随浙江省“三改一拆”督查组第15组在台州路桥区督察时接到举报,知名品牌“立马”电动车在8亩耕地上违法办厂。经查实,坐落于蓬街镇的立马车业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两个厂区,占地约25亩。为了扩建厂房,2006年该公司租用了浦北村未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5亩硬化后的耕地,2008年另租用塘王村未硬化的3亩耕地。该公司提供的资料显示,2013年产值6.7亿元,被评为“全国电动车产品质量公证十佳品牌”。

  记者15日下午赶赴现场,发现涉违厂房位于蓬街镇五金塑料工业园区西面,环镇北路一侧。隔着铁丝网往里望,厂棚内密密麻麻悬挂着电瓶车架。正值下午上班时间,浦北村第七生产小队部分在该厂务工的村民陆续进厂。他们告诉记者,自己务工每月能挣两三千元,另外每年每人能拿到5000多元厂房出租收益分红。浦北村支书罗利红说:“当年七队土地被征用后村民没有其他收入来源,这5亩厂房建起来后,七队能从这里分红这么多,所以他们不愿拆。”

  蓬街镇政府相关人士透露,生产小队财务独立于村集体的情况(俗称“队队硬”),在本镇确实存在;部分生产小队在本队成员内部分红,不与村集体共享。蓬街镇镇长蔡旭民表示,当地政府2006年在征收浦北村七队的集体土地时,根据惯例,按征地面积8%的比例,确定划拨5亩土地给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然而,由于当地建设用地的落地指标紧缺,村集体留地当时仅是明确位置(即目前违建厂房区块),并没有办理合法手续。七队的人之后就以“留地”名义,抛开村两委,擅自将耕地硬化,并违法建设厂房出租给“立马车业”。由于生产小队并非法律确认的村民自治组织,所以政府在村、队矛盾无法厘清的情况下,也无法跟进办理合法手续,使得该地块成为历史遗留问题。

  经多方查证,涉违厂房分别归属于立马车业投资的企业台州市特益塑料有限公司,以及立马车业的子公司台州市路桥乐达电动车配件有限公司。当天下午刚下过雨,在立马车业董事长罗永才陪同下,记者走进“乐达车配”的厂区内,发现地上覆盖着一条条混凝土浇筑的空心板,职工用铁棍撬开空心板后,积水近一米深,用钢棍捅到底之后,捞起来的是依旧湿润的泥土。“这块旱地之前种的是蔬菜瓜果,由于耕作层未被破坏,违建拆除后,这3亩地还能复耕。”蔡旭民说。

  国家《土地管理法》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记者从蓬街镇政府了解到,这8亩建设用地未办理上述手续。按照《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或者未按照规划许可内容建设的建筑物和构筑物”,认定为“违法建筑”。

  “这里专业设备多,材料和工序多,占地面积大,现有生产场地已经难以容纳,我们也想搬走了!”罗永才告诉记者,该企业已在台州市滨海工业区购置了170亩土地,用于“特益塑料”和“乐达车配”的整厂迁入。目前,新园区正在开工建设14万平方米的生产、经营用房,预计2015年6月完工。罗永才说,考虑到企业2013年利润只有1200多万元,经营压力较大,希望对违建厂房予以分阶段拆除,避免企业资金链断裂。

  截至发稿时,记者了解到,路桥区“三改一拆”办已将该违建列入督办范围,并责令“特益塑料”和“乐达车配”两家企业在3个月内对违建厂棚予以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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