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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超半数听证代表支持封杀电动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1-04  浏览次数:914
  11月1日上午,广州市法制办就《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条例(草案)》中“禁售”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召开立法听证会,结果超半数听证代表支持“禁售”。
  
  1日的听证会结束后,不少行业代表久久不愿离开会场。
  
  2日,多位参与当天听证会的行业代表向羊城晚报记者反映,希望政府能考虑以加强管理代替“禁售”,并认为听证代表的意见并不能代表所有市民的意见,希望重新听证,做广泛民意测评。
  
  理由1:听证代表不能反映民意
  
  行业代表何照海说:“行业代表共5人,但其中有两人分别是广州市检测行业协会和广州市驾驶培训协会的,我认为他们并不能代表电动车行业,而应该要有依靠电动车送货的物流行业的声音。”
  
  何照海同时指出,当天讨论的焦点本应该是电动车“禁售”问题,但代表们更多地把焦点落在“禁行”上,建议论证焦点回归到“禁售”是否合法、合理、可行。
  
  来自德邦物流的旁听人员曹大方也反对“禁售”,他认为有些听证代表并不了解电动车的市场需求,“听证会当天来的市民代表多数生活在交通便捷的市区,比如海珠、天河、越秀等,并不能代表广泛意见”。
  
  支持“禁售”的行业代表郑伟雄曾在海珠地铁新港东出口、客村出口访问,并在天河北对行人进行调查,认为电动自行车用于拉客营运的多于生活需求。
  
  曹大方认为该数据参考性并不高,因为调查的点只涉及两个交通便利的城区,不能反映南沙、番禺、萝岗等区的情况。
  
  理由2:电动车惹祸的说法不实
  
  来自听证陈述方广州市公安局的数据显示,2011年到年,广州交通事故伤亡人数不断下降,但3年来“五类车”事故率却陷入怪圈,不断上升。
  
  曹大方认为,两个数据反向变化的原因多样,不可简单地归纳为电动车惹祸,“‘五类车’事故率上升可能是因为近年来电动车需求量大幅上升,导致基数变大,况且,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不属于‘五类车’,应该把矛头指向那些经私人改造、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
  
  行业代表何照海和马助森也认为,造成交通意外的主体还是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
  
  理由3:电动车国标已落后于时代
  
  行业代表王继红说,目前电动车市场中,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比不上超出国家标准的电动车受欢迎。“现在的电动车国家标准是年出台的,已经跟不上时代发展,也满足不了百姓需求,以前电动车是替代自行车,现在电动车则要替代自行车和摩托车。”
  
  据了解,按照目前电动车的国家标准,电动车限速20公里时,限重40公斤。2013年,电动车新国家标准原本已准备推出,但至今仍未有下文。
  
  王继红认为:“只要开电动车的人守法,不会对社会造成更大的危害。”
  
  理由4:管理不科学导致不安全
  
  何照海2006年3月开始从事电动车销售,“营业半年后,政府开始‘禁电’,但是市场需求仍然很大,国家现在也正在推广新能源汽车,电动车也是新能源车,希望政府看到市场对电动车的需求,我认为电动车是一个朝阳产业”。
  
  王继红称,东京、巴黎鼓励智能型电动车的发展,广州现有电动车整车制造企业大概50家,配套厂至少150家,经销商至少家,从业人员超过20万人,目前全市电动车保有量至少200万辆。
  
  何照海说:“电动车是很安全的,因为其速度慢,重量轻。不应该说电动车这种交通工具不安全,而是不科学的管理导致不安全。”
  
  同时,他认为,电动车不管是买还是卖,都应该按照国家的标准来进行,国家的标准是充分考虑到安全问题的,还有就是应该有强制性的措施让骑电动车的人都来考驾照、领牌照、买保险,以减少驾驶人员的不规范行为。
  
  理由5:应以加强管理代替禁止
  
  曹大方力荐分区管理,在番禺、南沙、萝岗、从化、增城5区之外的区域“禁售”、“禁行”,对于送水、送货等物流行业人员保留其使用电动车的权利,提高物流公司对员工使用电动车的安全和有效管理。
  
  王继红也希望以加强管理代替禁止,他建议电动车主买商业保险,建议每辆30-100元,险额对应赔偿3万-10万元。实行一车一人一牌一险制度,保护消费者利益,维护受害人利益,避免纠纷产生。
  
  此外,王继红还建议,应对电动车进行准入目录管理、光盘上牌控制、挂牌行驶要求等规范,将市辖区按主城区、次城区、郊区、外围区分级,各区域匹配不同类型的电动车,如越秀区———智动型、黄埔区———助动型、从化区———电动型。各市辖区主要繁华路段和各主要批发市场划段划区通行。
  
  以电动车作为主要谋生工具的行业,如快递、送水、送煤气、送外卖等,申请统一车型分色上牌使用,上下班高峰期限时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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