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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速电动车的罪与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2-13  来源:ddcsjw  作者:电动车商机网  浏览次数:1364
 在交通十分密集的现代化都市里,电动车数量越来越庞大,并且它们有硕大的体型,速度堪比摩托车;驾车人不用考虑驾照,无需上牌;更无保险和审车。但它们却延续了自行车的一贯“传统”:无视红绿灯、随便掉头变道、车流中穿插腾挪……电动车在给出行者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备受诟病。
  
  时速70公里四轮电动车 一小时查扣7辆
  
  别再说你的车是电动车,只要超过一定速度、一定重量就是机动车范畴。昨日,郑州市交巡警一大队对市民反映众多的老年代步车、各种机动三轮车进行查处,一个小时内,就有7辆各种样式的电动四轮车被查扣。 东方今报记者 李玮 通讯员 孟繁勇/文 记者 袁晓强/图
  
  【目击】四轮电动车赛汽车被暂扣
  
  昨天上午10时许,在郑州市金水路与东明路交叉口,在稠密的车流中一辆蓝色的小车显得格外醒目,执勤民警拦下后发现是辆四轮电动车。
  
  经民警检查,该车内装置与一般手动挡汽车毫无二致,方向盘、加速踏板、减速踏板、挡杆、手刹、灯光转向组合开关……仪表盘上时速表的最高时速为70公里。
  
  “你驾驶的车辆已经达到机动车的标准,我们要暂扣你的车辆,请你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和该车的购车发票及合格证到交巡警一大队接受处理。”执勤民警赵伟民说。
  
  经记者了解,这辆电动四轮车是一中年男子以2.8万元的价格刚刚买的。就在将该车暂扣后不到5分钟,一辆粉红色的电动四轮车沿着金水路自西向东驶来,民警也将其拦下,车上有两名三十多岁的女同志,这辆车和民警刚才查扣的蓝色电动四轮车几乎一样,据驾驶该车的女子介绍,这辆车是她以3.2万元的价格才买的,厂家说是电动车,没说是机动车。
  
  在随后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内,在金水路与东明路交叉口就有7辆各种样式的电动四轮车被民警查扣,驾驶员多为中老年人,但是也有部分年轻人。
  
  【声音】超速、超重已属机动车
  
  在现场,郑州市交巡警一大队民警讲述一起事故。
  
  今年9月14日,牛某驾驶一辆重型自卸货车沿着102省道在中牟境内由东向西行驶,与相对方向的李某永驾驶的老年代步车相撞。
  
  中牟县交警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显示,此次事故的原因是牛某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李某永驾驶的无牌号老年代步车共同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牛某、李某永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
  
  据交巡警一大队民警介绍,这种所谓的老年代步车、电动三轮车、助力车、大型两轮电动车,只要时速超过20公里,车重超过40公斤,就将其纳入机动车范围内。
  
  【措施】二次被查驾驶员将被拘
  
  据民警介绍,如今道路上的很多电瓶车、老年代步车等,均已经超过规定的时速和重量,有些两轮电动车在出厂后,又被车主改装,提高时速,显然,这些车辆都已属于机动车范畴。民警称,因为这些车辆车速较高,又都没有挂牌、没有保险,因此,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均无法理赔。
  
  据郑州市交巡警一大队大队长王勇介绍,随着未来路下穿金水路隧道工程在未来路口围挡施工,金水路交通压力非常大,下一步,交巡警将加大对金水路闯禁行的各类货车(包括厢式货车),各种机动三轮车(包括燃油和电力驱动的)、农用车,以及各种所谓的“老年代步车”的查处力度,对达到机动车标准的电动四轮车,首次查处将暂扣车辆处以警告或罚款处罚,若再次被查将对驾驶员进行拘留。AC
  
  这些四轮电动车时速最高达70公里,昨日,郑州市交巡警一大队在街头一小时查扣7辆,警方称,这样的电动车已属机动车了
  
  昨日,郑州市金水路与东明路交叉口,郑州市交巡警一大队查扣一辆四轮电动车
  
  昨日,郑州市桐柏路与棉纺路交叉口,电动车违法者在接受罚款之后,还要观看事故录像
  
  电动车违法 缴完罚款再看10分钟录像
  
   昨日,针对非机动车和行人的交通违法,郑州市交巡警部门除了相应的罚款外,还让违法者现场观看交通事故瞬间短片。
  
  昨日上午9时30分,郑州市桐柏路与棉纺路交叉口,郑州市交巡警二大队民警分别站在四个方向的非机动车道口处,对过往的非机动车及行人进行违法查处。
  
  上午9时33分,市民老刘骑电动车冲到快车道并超过已减速等红灯的汽车。看路口站着警察,老刘“吱”的一声刹住车。此时,后面的汽车也都陆续进入分道线,老刘就开始用双脚蹬着地往后退。
  
  民警一看,担心老刘蹭到别人车,立即制止他,示意他为了安全继续往前走。
  
  老刘还是强行后退10多米后,拐进了非机动车道。民警拦下老刘进行了相应的处罚。
  
  随后20多分钟,又逮住5个骑电动车违法者。缴完罚款,老刘他们又被现场民警叫住,观看了10分钟各种交通事故碰撞的瞬间监控录像。“哎哟,我的妈呀!”“呀呀呀,撞上了!”……看着录像,现场的人着实吃惊不小。
  
  当天,不少经过的市民也都驻足观看这些监控录像。一位阿姨看后说:“就得多播放这样的节目,让违法者多看看,提高警惕。”当然,现场也有市民建议,场面太血腥,不适宜在大屏幕上播放。
  
  不过,当天25位受访市民中,九成认为教育更胜于处罚。据了解,这是郑州市首次将交通事故发生瞬间的视频在大屏幕滚动播放。
  
  电动车违停 逮住每辆罚50元
  
  昨日上午10时许,郑州市交巡警五大队民警利用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流动执法车,对在东风路百脑汇门前非机动车道违法停放的电动车进行了治理。据了解,在“百日行动”期间,将按照规定对非机动车违法行为一律采取50元顶格处罚。当天上午,共拖移非机动车20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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