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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代表纷纷支招 根治电动车摩托车上路隐患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1-31  浏览次数:1566
  开私家车,堵;坐公交车,挤;打出租车,难……平日出行,为避开“四轮车”带来的烦恼,一些市民选择“两轮车”上路。如何根治“两轮车”上路的大隐患,确保“两轮车”正常通行,1月30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省人大代表纷纷支招。
  
  对象:“两轮”巨头——电动车
  
  建议:强制上牌,对车主进行培训
  
  【现状】在马路上,经常可见电动车驾驶人骑电动车上机动车道、任意穿插、闯红灯、挤占人行道、载人上路等存在极大安全隐患的行为。电动车驾驶人并无驾驶证件,有的车辆也没有上统一的牌照。因此,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不仅电动车损毁严重,车主伤亡惨重,且因电动车无法参保,经济赔偿往往得不到落实。
  
  【建议】省人大代表于红萍建议,应首先从源头管理,多部门联动,对电动车销售商进行检查监督,一经发现擅自销售不合格电动车的,及时予以取缔处罚。其次,强制电动车上牌照,同时在上牌前,要求电动车参加责任保险,对车主进行安全培训,发放“操作合格证”,对无牌照、无证件的电动车一律予以没收处罚。另外,多部门联动,重点查处骑车带人、挤占人行道、上机动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对象:“两轮”大哥——摩托车
  
  建议:打击非法营运,增加公交班次
  
  【现状】近年来,主城区不断向城郊扩展,配套公交车跟不上,呈现出线路分布不均、空白点多、班次间隔长、营运时间短、夜间车辆少等特点。于是,城郊一些人员选择了用摩托车载客、拉货,从事非法营运。据调查,辽宁省每年发生的交通事故,40%以上都与摩托车有关。
  
  【建议】省人大代表崔庆玉建议,成立“整顿组”,多部门联合执法,联合查扣,联合处罚,从经济上、行政上对非法营运的摩托车予以治理。更重要的是,交通管理部门应多发展城郊公共交通,根据城郊百姓的出行需求增设公交线路,增加公交班次,延长营运时间,方便百姓出行。
  
  对象:“两轮”小弟——自行车
  
  建议:确保自行车道,增设公共租用点
  
  【现状】道路交通拥堵,不少市民选择用自行车替代私家车。然而,市内有些道路没有自行车道,有些自行车道还被机动车占用,地铁、公交构建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虽然便捷,但却很难解决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
  
  【建议】省人大代表李丽嘉建议,首先应在道路规划时保留自行车道,将其与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分开,增设监控,占用自行车道按规处罚。其次,在大学、超市、社区、地铁站、公交站、旅游景区等地多设置公共自行车租用点,方便换乘。合理定价自行车租用费用,推行日租制,解决出行“最后一公里”,实现无缝对接。
  
  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唐心萌刘宏伟王晓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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