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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消费者陷入维权困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3-02  浏览次数:1449
  最近,家住北京朝阳区双营路美立方小区的武女士向本报投诉,自己于2014年购买了一辆特斯拉电动 车,随即向小区物业申请在停车位建私人充电桩,但物业公司从去年6月至今,一直找各种理由拒绝安装。武女士说,她订购的特斯拉早已到了海关,因为建不了充 电桩,她为了避免折价,迟迟不敢提车,准备直接卖掉。
  
  该小区物业公司——北京城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环物业管理分公司安保部的负责人称,小区没有接到相关国家政策,因此不能安装充电桩。当得知记者要采访后,又改口说允许安装,但需要业主提交相关资料,并要求业主本人与物业协商,之后挂掉电话。
  
  自 从国家出台支持新能源车的各种政策以来,消费者购买新能源车的热情有所提高,但车主在小区建充电桩受阻于物业的案例屡见不鲜。2014年上半年,就有媒体 报道过多起类似案例。在1月上旬的电动车百人会上,电动车百人会理事长欧阳明高表示,有业主向他反映,小区允许建充电桩,但规定埋地下电缆的钱由业主出, 每米100元,结果光电缆钱就超过一万元。
  
  一位北京的江淮iEV3车主表示,因为无法建私人充电桩,只好买了100米电线和两个带计量的插座,天天从六楼飞线充电。“每次充电都比较费劲,要先放线下去,然后自己再下去,把插座接好,盖上车衣,再上来。”
  
  一位车友在某汽车论坛里写道:“看上了比亚迪秦,已跟4S店谈妥价格了,同时问了物业充电事宜。物业不给固定车位,不给安装充电桩。一下子被泼冷水,心凉凉的。”
  
  为 了解决这个问题,2014年下半年,北京市出台了多项措施,要求物业支持业主建充电桩。例如6月27日,北京市科委公布《北京市电动汽车推广应用行动计划 (2014-2017年)》,强调着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适度超前布局,推动形成市场化的建设、运营、管理机制,建成较为完善的充电设施服务网络。
  
  去 年6月10日,北京市科委会同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财政局,发布了《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细则》及《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财 政补助资金管理细则》,对于自用充电设施的建设流程、充电费用、财政补助情况进行了细化,明确规定小区物业、业委会对充电设施建设应给予支持和配合。
  
  去 年8月1日,北京市开始实施《关于推进物业管理区域新能源小客车自用充电设施安装的通知》。通知要求物业需指定专人配合新能源小客车生产企业和属地供电公 司勘察现场,提供相关图纸或电源位置及暗埋管线走向,配合安装单位现场施工,配合办理用电变更手续。物业不配合安装自用充电设施的,或向购车人和安装单位 收取额外费用的,由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房屋管理局责令改正,可对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分别计分1分,情节严重的予以公开曝光。还规定,新建小区停 车位配备充电桩的比例不低于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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