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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关于电动车规定是核载2人,还是严禁载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8-15  浏览次数:2475
    “电动车不能载人”牵扯着漳州众多市民的神经。此前,公安局交警支队曾明确要求,电动车严禁载人。不少市民质疑“此规定太死,太不人性化”,并提出,在电动车挂牌所交的交强险单上,写着“核定载客2人”,这不是互相矛盾吗?
 
市民埋怨规定太死
 
  每天都得载小孩上学,市民苏小姐说,当初买电动车,就是看中电动车位置大,可以坐多人,接送小孩方便,现在出台“电动车严禁载人”,这让她以后如何接送?“这规定是不是太死了?”苏小姐提出,能不能适当放宽规定,允许载人。
 
  有网友说,明明有2个座位,为什么只能坐1人?
 
质疑规定自相矛盾
 
  不久前,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明确要求,电动车严禁载人。
 
  昨日,记者了解到,目前漳州的超标电动车参照机动车管理,强制缴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昨日,在超标电动车车主林先生提供的强制保险单上,导报记者看到“核定载客”栏上写着“2人”。
 
  市民林先生说,既然参照机动车管理超标电动车,为何又严禁超标电动车载人呢?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部门:暂不处罚载人行为
 
  8月11日,漳州开始对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实施处罚,那现在市民骑电动车载人,属不属于违规行为?会不会被罚款呢?对此,漳州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林亚安说,按规定,超标和合标电动车是不能载人的,但目前还在过渡期,考虑到市民需求,对这种载人行为,暂不处罚,但至于何时开罚,则未定。
 
  林亚安介绍,目前,只对那种显性的电动车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如无牌证上路、不按车道行驶、逆行、闯红灯、不戴安全头盔、超载等行为。
 
  对于市民提出“能否放宽规定,允许电动车载人”,林亚安表示,电动车载人是不符合规定的,能否实行他不能表态。
 
  对于市民提出的与强制险上“核载2人”相矛盾,林亚安称,他会再进行核对。“现在过渡期,暂时不处罚的还有驾照问题,只是劝导而已。”林亚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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