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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近期各地集中整治低速电动车政策汇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1-03  浏览次数:5754

  2014年3月31日,公安部下发了《关于督办整改非法生产车辆上路行驶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非法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机动车的,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应责令立即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营业执照或查封;构成犯罪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非法生产、销售“观光车”或者倒卖“观光车”合格证的,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应当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吊销生产许可证。无牌无证四轮电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应当扣留车辆,依法处罚。”
  
  浙江杭州:记者从杭州交警获悉,日前前交警联合多个部门持续整治这些无牌无证电动四轮、三轮车辆。如果车型经鉴定是机动车,驾驶人又没有驾照的话,交警部门还将根据其“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15日以下行政拘留并处200至2000元罚款。(资料来源:中国新闻网)
  
  浙江嘉兴:2014年4月1日,浙江省公安厅交管局在批复地方管理电瓶汽车的请示中明确将“四轮电动车”按机动车认定。根据《交通安全法》,如果“四轮电动车”上路行驶,公安交警部门应当扣留车辆,并依照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上路行驶实施处罚。相关负责人还表示,2014年10月,交警部门曾向全市各销售电动车的门店发放相关提醒,不应在销售时诱导、欺骗消费者购买此类车辆上路。此外,鉴于“四轮电动车”上路存在各种安全隐患,以及近期此类现象频发等情况,交警部门接下来还将对全市“四轮电动车”违法、违规上路的问题展开全面整治行动,确保路面交通安全。(资料来源:嘉兴在线新闻网)
  
  浙江慈溪:交警部门正在集中对无牌、无证、无保险的老年代步车进行整治,对驾驶无牌车辆的驾驶人,有机动车驾驶证的,处以罚款200元,并记12分的处罚;没有机动车驾驶证的,处以行政拘留15日,并处200元至2000元罚款的处罚。(资料来源:慈溪新闻网)
  
  浙江丽水: 交警提醒说,一旦交警在路面上发现低速电动车,不仅会扣留车辆,而且将按“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上路行驶”予以处罚,倘若驾驶员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还将因无证驾驶被处罚。因此,市民在购车时一定要注意了,能不能上路,车商说了不算。(资料来源:处州晚报)
  
  浙江新昌:新昌县质监局联合三部门开展四轮电瓶车专项整治。抓源头监管。不定期对生产企业突击检查,对无证生产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同时加大产品抽样检测。截至目前,已出动执法人员8人次,对县域内2家电动车生产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抽取3个样品检测,暂无发现违法行为。(资料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浙江台州:交警提醒广大四轮电动车车主,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便驾驶该类车辆的,一律予以行政拘留;对持有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驾驶该类车辆的,作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处理,并记12分;对有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依法依规作相应处理。(资料来源:台州日报)
  
  浙江湖州:交警部门表示,目前,湖城交警正在对四轮电动车违法上路开展严查。3月以来,交警部门已经查扣了多辆四轮电动车。据介绍,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警将会对该类四轮电动车进行暂扣,驾驶人也会因无证驾驶,且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上路行驶,将被处以2200元以下罚款,甚至可以并处拘留的处罚。(资料来源:湖州晚报)
  
  浙江桐庐:桐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被查处的大部分四(三)轮电动汽车驾驶人无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在道路上行驶时,驾驶技能的掌握、交通安全防范、紧急情况处理等方面都相当欠缺,违反交通信号、占道行驶、逆行、突穿猛拐、争道抢行、闯信号灯、随意转弯变道等交通违法行为普遍比较突出,存在着很大的交通安全隐患。2014年,桐庐交警先后查处45辆无牌的四轮电动车。今年,又有冒着侥幸心理的市民购买并驾驶此类车辆上路。(资料来源:浙江网络广播电视台)
  
  浙江临海:临海市在全市范围开展四轮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此次纳入整治的四轮电动车包括电动轿车、电动客车以及最高车速低于每小时50公里的纯电动车,如高尔夫球车、电瓶观光车、电瓶巡逻车、电瓶搬运车、电瓶牵引车、电瓶叉车、电动会所车、电瓶游览车、电瓶汽车和豪华电动老爷车。据了解,接下来,市交警大队将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对商户销售四轮电动车行为的源头管控力度,加强路面巡逻和检查,全力确保四轮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市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在选购电动车时,一定要慎重,不购买、不驾驶非法四轮电动车,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资料来源:临海新闻网)
  
  河南郑州:郑州市交管部门开展了“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集中行动,将非机动车和行人作为治理重点,开展严查严治。该市将时速超过20公里,重量超过40公斤的车辆,均纳入机动车管理范围,驾驶者需证照齐全方能上路行驶。在行动中,无牌无证的四轮电动车成为交巡警查扣的重点。由于这种车辆安全未经有关部门审核鉴定,因此无法上牌入户。一旦上路行驶,驾驶者将面临1500元的罚款,如无驾驶证,并将处以拘留处罚。(南阳日报)
  
  江西南昌:南昌市交管局法制案审大队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目前,这类电动车并没有上牌资质,所以无牌电动车上路是违法的。 据交警部门介绍,老年代步车不在国家车辆产品公告之列,是不允许上路的。同时,老年代步车也未经过国家相关部门的技术检测,不属于车牌登记目录范围,车管部门不予办理登记手续以及颁发车牌。交警一旦发现老年代步车上路行驶,将进行查扣,并处以最高400元的罚款。交管部门提醒,市民在购买四轮电动车时,一定要查询公安部机动车公告目录,不在公告目录上的车辆,切勿购买。(资料来源:江西晨报)
  
  江西新余:对没有列入国家机动车产品目录中的四轮电动车进行暂扣处罚,所扣车辆停放至涉案车辆停放中心,查实是群众自购自用的四轮电动车,说服其尽力退回车辆,并出具保证书。(资料来源:法制网交通安全频道)
  
  四川巴中:目前巴中市各县区车管所已能办理电动车登记业务,需要提醒电动车主的是,注册登记仅限于两轮,三轮、四轮电动车及其它改装车不在登记范围内。以燃油或者电力驱动的四轮“观光车”不但不能登记,还不能上路行驶,违法上路的,交警部门可以一律先暂扣再处理。(资料来源:巴中在线)
  
  安徽省公安厅:2015年4月20日至6月底,安徽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在全省范围统一部署开展集中整治电动三轮、四轮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明确规定,经鉴定,属于机动车的电动三轮、四轮车,一律按机动车管理。这样的规定在全省尚属首次,为加强和规范电动三轮、四轮车管理指明了方向。(资料来源:淮北新闻网)
  
  安徽淮北:淮北市警方集中整治电动三轮、四轮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工作目标是通过开展集中整治,大幅减少电动三轮、四轮车无牌无证、非法载人现象,有效维护道路通行秩序,坚决遏制电动三轮、四轮车致人死伤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目前,电动三轮、四轮车交通违法行为虽然已大幅减少,少数电动三轮、四轮车车主仍然抱着侥幸的心理“打游击”,他们大多数选择交警下班后上路非法营运,交警支队负责人表示,他们将调整勤务模式,让非法营运再无空子可钻。(资料来源:淮北新闻网)
  
  安徽阜阳:阜阳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在阜阳销售的电动车辆,只要是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中的就可以办理上牌入户,之后就能正常上路行驶。如果没有列入这一目录,一旦上路行驶,警方有权依法对驾驶人作出驾驶证扣分、罚款、拘留等处罚。(资料来源:中安在线)
  
  安徽宿州泗县:为进一步加强对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行为的执法查处工作,推动强制性产品认证"保安全"本质属性的发挥,按照安徽泗县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专项整治工作统一部署,依据国认证〔2015〕8号和宿质办发〔2015〕20号文件要求,安徽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开展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资料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山东莱西:莱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开展三轮车四轮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据悉,此次行动严厉打击三轮车、四轮电动车违法上路行驶、违反规定停放等交通违法行为。(资料来源:半岛都市报)
  
  山东菏泽:2015年4月14日,记者从山东省菏泽市交警支队获悉,菏泽即日起对城区老年代步车、城市观光车、电动车开展专项治理,并将于5月10日开始对违规车辆严厉查处。对于众多车主关心的电动车上牌问题,菏泽交警部门表示,纯电动车上牌有相关性能要求,凡是在工信部可上牌“目录”内的电动车,可到车管部门申请上牌。记者了解到,这次集中治理的重点对象是老年代步车、城市观光车以及未列入国家道路机动相关公告的三轮和四轮车。同时,电动车无牌无证、不按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也是本次治理的重点。对老年代步车、城市观光车和其它违法上路的车辆,交警将对其依法作出扣留车辆等处罚,责令其不得继续上道路行驶。(资料来源:大众网)
  
  广西凭祥:凭祥交警大队将会针对辖区四轮电动车开展排查、整治及教育活动,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同时,呼吁广大人民群众在购车前,务必掌握道路交通安全知识与相关政策信息,切勿盲目听信商家的片面之词,购买不能办理上牌手续的车辆。(资料来源:人民网-广西频道)
  
  云南红河蒙自:蒙自市决定在今年6月30日以后,城区范围内禁止销售三轮、四轮电动车,两轮电动车可以继续销售。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如果在6月30日之后发现销售三轮、四轮电动车的商户,及时举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资料来源:)
  
  黑龙江哈尔滨:哈尔滨市交警近日查扣首台属机动车范畴、违法上路的四轮电动车。据介绍,该车重量、行驶速度等都已经超过电动车范畴,属机动车,上路前须进行注册登记,购买交强险并办理牌照。(资料来源:今晚报)
  
  江苏泰兴:泰兴公安交巡警大队召开封闭式三、四轮电动车整治工作部署会。会议传达了市政府及大队有关协调会精神,进一步解读了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辖区各交警中队、专项整治组、善后处理组等工作职责,并就整治工作开展方式、法律适用、车辆扣押、教育承诺、处罚放行等一一作了明确;会议还强调,开展封闭式三、四轮整治工作是执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是顺应民意的一项举动,要求各单位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注重协调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好主力军作用,扎实推进整治工作有序开展,确保既定的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整治工作有起色、有效应、有反响。(资料来源:江南时报)
  
  湖北襄阳:记者从襄阳市交警支队获悉,自2015年3月15日起,市交警部门将严格规范对四轮电动车的管理,无牌车辆不准上路,司机也要执照驾驶。据悉,15日起对未列入国家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四轮电动车,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将不予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对无号牌上路行驶的四轮电动车,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查扣,并依法进行处罚。驾驶四轮电动车上路行驶时,驾驶人应依法取得c3及以上的机动车驾驶证。对违反上述规定上路行驶的驾驶人,公安机关将按照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已取得号牌、行驶证和驾驶证的四轮电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服从公安机关管理,严禁不按规定悬挂号牌,严禁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严禁不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指示通行。(资料来源:襄阳日报)
  
  湖北荆州:荆州市车管部门明确表示,四轮电瓶车车属于超标违规的机动车。虽作为机动车的一种,但并没有纳入机动车目录管理公告,上不了牌,现阶段仍属违规产品。然而,市面上仍有少数商家还在销售。驾驶这类车至少需要持c3以上驾驶证。但这类车禁止上路,对这类电瓶车应按无牌无证机动车扣留。(资料来源:荆楚网)
  
  湖北黄冈浠水:为进一步净化交通环境,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近日,浠水交警大队在辖区组织开展了“四轮电动车非法上路”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目前,已排查四轮电动车销售店6家,查处四轮电动车上路交通违法行为3起。整治期间,对查获的非法四轮电动车一律进行暂扣,所扣车辆一律停放至涉案车辆停放中心,并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一律上限处理;查实是群众自购自用的四轮电动车的,说服其尽力退回车辆,并责令其出具不上路行驶保证书。(资料来源:中新网-湖北新闻网)
  
  内蒙古赤峰市:“四轮电动车”以及目前社会上出现的“旅游观光车”、“老年代步车”等都属于电动汽车范畴,纳入机动车管理。除公园、旅游景区等禁止社会车辆通行的封闭式区域内可以使用外,严禁四轮电动车上路行驶或从事载客营运。近日,红山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也在对四轮“老年代步车”“旅游观光车”上路行驶情况进行集中整治,一经交管部门发现仍有在路上行驶的四轮电动车,将对其处以最高2000元的罚款,或可并处15日行政拘留。(资料来源:赤峰广播电视台)
  
  广东省惠州市: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卢国清介绍,这种四轮电动车未能进入国家产品目录,按照规定不能上路行驶。市民若无证驾驶该车,将面临被扣车、罚款1000~1500元、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如果有证驾驶该车,将面临扣车、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同时,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四轮电动车其实是两轮电动车的升级版,属于超标电动车的范畴,但其性能远远低于普通燃油车,如上路行驶将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此外,我市已停止超标电动车注册登记上牌业务,市民如果想要购买电动车,可致电市交警支队电动车管理办公室咨询了解是否属于超标电动车,以免以后上路行驶被查。(资料来源:东江日报)
  
  河北衡水:近年来,四轮电动车保有量迅速增加,但因其无牌上路、无证驾驶、乱闯乱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引发各种交通事故。为净化道路交通环境,河北省衡水交警于2015年1月1日至3月31日在全市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电动四轮”机动车专项治理行动。(资料来源:燕赵都市网)
  
  甘肃嘉峪关:嘉峪关市交警支队交管科负责人安国强告诉记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四轮电动车只能在厂区、景区等特定道路上行驶,不能在公路上行驶。因为四轮电动车安全隐患突出,如果在机动车道上行驶,会影响机动车的正常行驶,如果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也会对非机动车和行人造成影响。目前,四轮电动车上路行驶还没有相应的措施来加以限制,这种“裸奔”状态还在持续,也令交警部门非常头疼,管理上无从下手,如何治理还得从源头入手。安国强介绍说,四轮电动车的生产销售以及上路行驶,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产品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应当停止生产、停止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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