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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低速电动汽车新规 持C3证件可上路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0-17  浏览次数:1464
继山东试行低速电动汽车新政后,合肥邢台迎来低速电动车新规定。     据了解,为了加快邢台市新能源汽车发展,在9月24日召开的合肥市政府第七次常务会议上原则同意会议研究并原则同意《邢台市低速电动汽车管理办法(试行)》。

    据了解,该办法对2011年出台的《邢台市低速电动汽车管理办法》从16个方面进行了修改、完善,由原来的26条修改为现在的24条,并从8个方面进行了创新。其中,降低了驾驶人资格标准,由原来的C1及以上修改为C3及以上;放宽了道路通行条件,由原来的二级及以下道路修改为一级及以下道路;放宽了使用年限,由原来的车辆报废期限为行驶里程20万公里或6年,放宽到行驶里程20万公里或10年;增加了环保要求和对废旧电池的回收条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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