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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已发话: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单车!你怎么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5-23  浏览次数:1075
       没错!共享电单车已经被多地叫停了!
  
  1月,仅上线一天的7号共享电单车被深圳交警局叫停,同时责令收回已经投放的400多辆电动车。
  
  2月,50辆小蜜共享电单车出现在北京,但仅两天后公司负责人就被约谈,投放电动车全部收回。
  
  3月,电斑马共享电单车,投放北京,但仅上线3天就被公安部门督促收回;天津公安局勒令未获批准的小鹿共享电单车停止服务。
  
  4月,北京发布《北京市鼓励规范发展共享自行车的指导意见(试行)》暂不发展使用共享电单车、上海发布《共享自行车指导意见》未来不会发展共享电单车。
  
  同样是大热的共享运营模式,政府对于共享单车又是鼓励,又是成立专业委员会,反观共享电单车就像后妈的孩子。现在,“后妈”终于决定要将“孩子”赶出家门了!
  
  5月22日,交通部对外发布《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表示将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车自行车(俗称“共享电单车”)!
  
  相比自行车,电动车在出行上更有优势,而如今共享电单车接连失去超级市场,可谓起步就掉坑,那么,共享电单车为何被“紧急叫停”呢?
  
  首要因为安全因素。因为共享电动车速度过快,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且电动车产权不属于个人,骑行对象不固定,一旦发生事故没有理赔规范。
  
  其次电动车用户庞大,且没有明确的管理标准。“禁电”在城市中已经不是新鲜事,共享电单车的涌入无异于又增加了城市管理额外负担,为了降低电动车事故率,政府对共享电单车持“谨慎”态度。
  
  共享电单车乱停乱放、破坏严重,骑行人素质有待提高。且无法限制消费群体,老人和孩子使用容易出现交通事故。
  
  共享电动车上牌没有先例,处于模糊地带,交管部门不会在增加上牌工作量,而且,共享电单车没有明确法律监管,一旦出现交通违法等行为,很难界定单车企业是否有责任规范骑车人的行为。
  
  共享电单车充电过程和露天停放会对电池和电动车本身造成影响,甚至增加被盗的风险,管理成本必然增加。
  
  城市没有非机动车道,像深圳就是因为道路没有划分非机动车道所以拒绝共享电单车发展。
  
  在车辆拥挤的一线城市共享电单车没有容身之地,但在部分二三线城市还是发展的不错,共享电单车是生是死,还要看实际运营情况,对于交通部明确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单车,你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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