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三轮车

| 把商机网放到桌面上 | 手机版
 
当前位置: 电动车商机网 » 资讯 » 技术交流 » 江门: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需“入户”

江门: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需“入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8-10  浏览次数:1570
交警正在检测车主送来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信息时报记者 张芳玲 摄
交警正在检测车主送来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信息时报记者 张芳玲 摄

  信息时报记者 张芳玲

  根据6月底江门市颁布的《关于对超标电动自行车实施过渡期管理的通告》要求,从2013年8月6日起至2013年10月31日止,逢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每天8时30分~12时、14时30分~17时30分,江门市交警部门启动蓬江、江海两区超标电动车登记管理工作,市民可在上述两区设立的五个登记受理点给超标电动自行车“入户”。车主登记后,超标电动自行车可按照全省统一式样领取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的临时通行标识,在指定区域内行驶。

  “入户”需缴纳110元费用

  8月6日,市民钟伯早早来到登记地点给自己的电动自行车登记“入户”。据其介绍,因为自己年纪大了,为了方便买菜,所以在去年4月份买了一台超标电动自行车代步。

  “此前超标电动自行车都没有上牌,自己被撞过好几次也只能"自认倒霉",”钟伯告诉记者,“现在好了,给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车牌可以减少交通事故。”

  登记,称体重、查验车辆,打印车辆编码,购买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放心保),提交资料、交牌证费挂牌,核发超标电动自行车号牌……在完成一系列手续,并交了30元交牌证费、80元保险费,共计110元的费用后,钟伯顺利地领到了超标电动自行车临时通行车牌。

  外地户口车主登记须有居住证

  不过,在首日的登记过程中,也有市民遇到了小小麻烦。“因为我是四川人,属于外地户口,必须先到现居住地的居委会办理居住证才能进行登记。”前来登记的陈先生在咨询了交警工作人员后告诉记者。

  据交警部门透露,当日共有36名车主到指定地点完成登记。此外,还有一些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车主也前来登记。对此,交警部门表示,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在本次登记范围,登记时间另行通知。

  同时,交警部门透露,对登记期内仍旧上路行驶的超标电动车以宣传教育为主。待登记日期截止后,即从2013年11月1日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会对未登记的超标电动车正式进行执罚。而蓬江、江海两区以外的各市、区超标电动车的登记和执法时间,以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颁布为准。

  温馨提示

  超标电动自行车

  登记须知事项登记条件

  蓬江、江海两区在用、在2013年7月1日前购买的、不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1.最高车速不大于20公里/小时;

  2.整车质量(净重)不大于40公斤;

  3.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

  4.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不大于240瓦;

  5.蓄电池标称电压不大于48伏;

  6.制动性能符合规定要求。

  登记地点

  蓬江、江海两区共设立五个登记受理点:

  1.江门市车管所 地址:蓬江区建设三路128号 咨询电话:0750-3456559

  2.棠下交警中队 地址:棠下镇富棠二路3号 咨询电话:0750-3578121

  3.杜阮交警中队 地址:蓬江区江杜中路023号 咨询电话:0750-3660681

  4.荷塘交警中队 地址:荷塘镇中兴四路篁湾新村6街1号 咨询电话:0750-3738122

  5.礼乐交警中队 地址:江海区礼乐2路93号 咨询电话:0750-3621427

  登记资料

  办理超标电动车登记时,车主须携车到业务登记点办理,并带齐如下资料:

  1.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2.购车发票等车辆来历凭证及复印件;

  3.超标电动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进口凭证。

分享与收藏:  资讯搜索  告诉好友  关闭窗口  打印本文 本文关键字:
 
更多..行业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最新文章
 
 

扫一扫,有惊喜